根据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游泳字【2010】67号关于在“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”组织开展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精神,省游泳协会决定从2010年3月29日第十五个“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”起在全省几个市范围内针对中小学生和公众游泳场所不定期开展《少儿游泳安全教育》活动,宣传水上安全知识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传活动主题:《少儿游泳安全教育》。
二、宣传活动要求:
(一)各单位要从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树立“以人为本”的思想,科学把握宣传安全工作的规律,紧紧抓住关键环节,坚持重在预防、积极预防、科学预防的方针,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少年儿童游泳安全教育活动。
(二)各单位所持有活动宣传资料由中国救生协会免费提供。活动的形式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,主要以弘扬“同心协力,拯溺救难”的协会宗旨和知识性、公益为主。
三、为配合宣传活动,各单位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少年儿童游泳救生普及工作。
各单位及时将各地开展活动的信息以文字、图片形式反馈给广东省救生协会,以便今后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